【学会动态】2017年上海市护理学会团体、个人会费即将开始办理
2017-02-13 17:04
上海市护理学会2017年团体、个人会费的缴纳工作将于2017年3月开始,请各单位按指定时间、地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
一、办理时间
2017年3月16—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办理地点
上海市护理学会(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623号304会议室)
三、会费标准
1. 团体会费: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2. 个人会费:每人每年20元;学生会员:每人每年10元。
四、交费办法
1. 会费可用转帐、现金、支票或公务卡方式支付。户名:上海市护理学会,帐号:1001 2553 0901 4466 368,开户行:工行静安寺支行,用途栏请注明:会费。
2. 会费缴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团体会员单位需填“团体会员单位信息表”,有个人会员的单位需填“个人会员信息表”,表格可至上海市护理学会官网http://www.sh-na.com下载专区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并请在缴纳会费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交予上海市护理学会备案,会员信息资料请各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五、关于会员免费讲座
凡缴纳2017年个人会费者可享受会员在线免费讲座,讲座为视频教学。每位会员听课结束并完成答题,可获继续教育Ⅱ类学分2学分。
六、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尽可能于以上时间内前来办理交费手续。
2. 如确有事不能按时前来,可于2017年3月21日—4月20日内的每周二至上海市护理学会(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623号203室)办理。
3. 个别散在护理人员可自行前往上海市护理学会办理入会手续。
公众号:上海市护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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